2017年3月4日星期六

全能神的發表《認識神的人才能為神作見證》





  全能神說:「神作審判的工作、作刑罰的工作都是為了達到讓人對他有認識,都是為了他的見證而作的。他不藉著審判人的敗壞性情,人就不可能認識他的公義不可觸犯的性情,也不能對神從舊的認識中轉到新的認識之中。為了他的見證,為了他的經營,他將他的全部都公布於眾,從而讓人因著他的公開顯現而達到認識他,性情有變化,達到為他作響亮的見證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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